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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信息及工作分工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志民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金志民,现任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长。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河北固安人,本科学历,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廊坊市检察院科员、书记员、助检员;廊坊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副处长、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廊坊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廊坊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正科级检察员;廊坊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一级检察官;廊坊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四级高高级检察官;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高级检察官;2021年7月任现职。负责全面工作

张金路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金路,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河北香河人,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任香河县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批捕科科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检察官;2021年12月任现职。负责政治部、第一检察部工作。


何月海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何月海,汉族,1976年1月出生,河北大厂人,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任大厂县邵府中学教师;大厂县检察院批捕科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一级检察官;2022年8月任现职。负责办公室、第二检察部工作。


吴海阔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海阔,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河北大厂人,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曾任大厂县教委科员;大厂县检察院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2019年12月任现职。负责第三检察部工作。

齐明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齐明,汉族,1984年3月出生,河北大厂人,200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现任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任大厂县检察院科员、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2019年12月任现职。负责政治部工作。

王立明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立明,汉族,1973年8月出生,河北三河人,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曾任大厂县检察院检察员、反贪局侦察一科副科长、反贪局侦察一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2022年8月任现职。协助张金路副检察长管理第一检察部工作。

安志伟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

安志伟,汉族,1975年11月出生,河北大厂人,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曾任大厂县检察院科员、检察员、预防科副科长、控告申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2022年8月任现职。协助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海阔管理第三检察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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