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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牵手“火焰蓝” 筑牢公共安全“防火墙” ——我院走进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并召开协作座谈会

时间:2024-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结合近期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近日,问我院干警走进消防大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就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召开座谈会。

“失火罪与放火罪有什么区别?”“仇家入户行凶,应该如何防卫?”“无故被打,还手是互殴吗?”“如何防止英雄流血又流泪,让人们敢于并乐于见义勇为?”宣讲活动中,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的课件,结合办案实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消防有关的失火罪、放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又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讲解了有关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此次宣讲活动,加深了消防救援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敬畏。

座谈会上,消检双方相互通报了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在制度落实、协作配合、联合督查、信息共享、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对各自工作中发现的关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以及如何加强公益诉讼与消防行政执法衔接、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交流。

自2023年4月“消检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我院与大厂县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消防联合检查8次,涉及住宅楼、学校、超市、医院、养老机构等13处,发现消防安全隐患40余处,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消防安全无小事”,我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持续加强检消协作机制落实,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助推消除人民群众身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维护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筑牢公共安全“防火墙”,为助力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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