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定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要求,坚持“说干就干、干就一流”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大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围绕中心尽职履责为担当,服务大局促发展

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紧贴大局,主动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服务促进县委“五六七八”战略的落实。

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48人,以法律支撑努力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对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提起公诉,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持续巩固脱贫帮扶成果,对帮扶对象精准施策,做到精神物质双扶贫,确保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积极参与“全民服务副中心”行动。坚持县委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后花园”决策定位,服从服务“副中心”建设。主动与通州区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学习借鉴,在服务非公经济、“三同步”[1]舆情应对、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开展深度工作融合、密切协作配合,提升服务“副中心”建设水平。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贯彻《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并深入相关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加大司法保护力度,针对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414人,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推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案件会商机制作用,应邀提前介入,不断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全年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33人,依法提起公诉33人,取得较好惩治效果。

二、坚持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使命,维护稳定保平安

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推进平安建设,维护县域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6978人,依法提起公诉案94118人。其中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14人,所办案件准确率始终保持100%3月,我院被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制度。认真实施《刑事诉讼法》新规定,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落实,对49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2%,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强了法律效果。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妥善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待来访45人,来信3件,提供法律咨询153人次,均做出妥善处理,并及时答复来访人,做到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狠抓“一号检察建议”[3]落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走进县高级实验中学、第二中学等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4次。深入村街、社区开展法律宣传5,参与“木兰有约”法治宣讲3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三、坚持以“四大检察”[4]协同共进为主业,强化监督守公正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共进,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守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突出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对移送审查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119人,依法决定不起诉212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份。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83份,均得到采纳。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16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发现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问题15件,确保了监管活动合法有序。

扎实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终结审查1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通过案卷审查、实地核查,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

着力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5]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案件审判、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有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对县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调研保护。对食品安全、建筑污染、河道污染等问题立案16件,督促相关单位履职整改,适时启动公益诉讼,努力维护公共利益。

四、坚持以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为目标,建强队伍筑根基

按照新时代检察队伍“四化”[6]建设要求,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7]的过硬检察队伍为适应检察工作新发展新需要筑牢根基。

坚持革命化方向。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从而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狠抓主题教育,践行初心使命。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服务民企专题调研2次,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8次,深刻检视整改存在问题,坚决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真正把“司法为民”理念内化于心、外见于行。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忠诚尽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切实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坚持正规化路径。以管理促规范,强化案件内部流程动态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以监督促规范,对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察,把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落实到具体司法行为和关键办案环节;以公开促规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视察评议检察工作5次,利用“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发布检察综合信息280余条,以公开促公正,打造阳光检务。

坚持专业化支撑。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本着“全员参与、分类练兵、实战实训”的原则,开展庭审观摩活动6次,组织公文写作、舆情应对等综合培训5次,考试竞赛3次,以评助学、以赛促学,有效提升干警的综合工作能力。在全市检察系统刑事检察论辩竞赛活动中,我院代表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一名干警荣获全市“十佳辩手”称号。

坚持职业化标准。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大力弘扬“尽瘁司法、为国为民”的职业精神;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自觉恪守“明察秋毫、不枉不纵”的职业操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检察队伍清正廉洁,积极树立“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的职业形象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充分;检察队伍能力素质还需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快推进法治大厂建设,为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营造有利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

二、着眼党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自觉融入县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推进大厂高质量发展持续不断提供优质服务

三、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影响民生民利犯罪的惩治力度,全力维护大厂稳定和谐。

四、切实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坚持不懈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真正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大厂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绝对忠诚、绝对可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20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勠力同心、笃定前行,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大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微博二维码
  • 微信二维码
  • 今日头条二维码